2008-03-31

紀錄,文字,ONE PIECE。

「把一段經驗發展為文字,你等於感受了它兩遍」,因為這句話,加上又濕又冷的天氣,情緒難以控制的進入低檔。

目前為止太多太多的經驗都沒有被記錄下來,我沒有寫日記的習慣,更少有隨手記下瑣事的動作,電腦中是存有不少的照片,但一個個資料夾滿滿的照片充其量是旅遊或是聚會…等用來敷衍為確有其事的「證據」,少了文字的描述-當下的心情,就少了那一份的感受。

開頭那句話準確的點中我的要害,算不清因為一時懶散沒有紀錄下許多事而後悔的次數,還是得養成習慣吧,挺羨慕可以把自己的日記當成字典在查的那種人,連哪一天去巷口的便利商店買了三瓶可樂都有紀錄,這樣或許誇張,但能將人生紀錄到鉅細靡遺我認為,這人生真的值得,去樓下丟個垃圾都可以靠文筆掰出一篇關於回收婆婆的「寶特瓶情緣」,實在牛逼(因應馬先生當選,文章中酌用中共用語)!

那些當紅的部落客憑藉著將瑣事化為趣事的網路特異功能,吸引了不少粉絲天天駐足在他們的部落格中,我雖沒那樣的超能力,也不需要太多人看我的部落格,但也總是作著部落格日記化的夢、每天都有人等著要看你今天有什麼趣事的夢,沒有在影射誰,畢。

3 則留言:

  1. 雖然常常突然不想寫了,
    但是記下當下,
    以後的自己都會覺得美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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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喜歡第一句話。
    真的,寫日記的好處就是忘記事情可以翻回去查。
    而且我常常翻過去的日記,就停不下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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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嗯,前幾天翻到以前自己在別人版上貼的文張,才想起那些以前做的事,現在都已經不記得了,感覺很妙。最近也好想買台相機,在加點圖像記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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